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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進一步做好管委會機關節能減排的工作通知

  • 信息來源:總經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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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2011-08-23

各部門:

為進一步貫徹執行《合肥市公共機構暫行規定》,構建節約型社會、節能型機關,確保“十二五” 機關節能工作的良好開展,現就進一步做好機關節能減排工作的有關事項 再次 通知如下:

一、深入推進節能減排

1. 強化節電措施。控制空調,夏季室內空調溫度不得低于26攝氏度,冬季不得高于20攝氏度,空調開啟時關閉門窗。下班后要及時關閉照明燈、空調、計算機、打印機、復印機、接線板等電器設備的電源,杜絕“長明燈”、待機等現象。遵守電梯使用規定,提倡五層以下(含五層)不搭乘電梯。

2. 強化節水措施。杜絕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,休息日、節假日關閉飲用開水設備。

3. 節減辦公耗材。盡量減少發文數量,凡是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發文,已全文公開播發的不再印發文件。提倡無紙化辦公,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優勢,文稿盡量在電子媒介上進行傳閱、修改,減少紙張消耗。文件材料根據發文范圍嚴格控制印刷數量。文稿提倡雙面打印,單面使用過的紙張,在確保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,應繼續合理使用。

二、加大檢查處罰力度

管委會辦公室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,并將檢查結果報管委會領導,同時,在管委會網站上進行公示。

特此通知

二○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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